3月,美国商务部发布了一项裁决,认定中国向在越南设厂的光伏企业提供了不正当补贴,决定大幅提高从越南进口的中国光伏产品关税。据悉,部分企业综合税率可能超过360%,但这一决定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最终认定。
美国商务部本次最新的对越南光伏产品的反补贴关税调整正是基于2024年12月的初步裁定,根据华盛顿律师事务所Wiley Rein分析,各企业税率如下:
目前,这些新关税尚未正式生效。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4月18日对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做出最终裁定。
在2024年美国发起对东南亚四国光伏产品双反调查之前,我省主要光伏企业在东南亚(重要中转地)均有规模布局。据不完全统计,我省光伏企业在越南、泰国、柬埔寨和马来西亚约有12GW硅片、27GW电池、24GW组件产能。截至2024年12月,受双反税率影响,我省主要光伏企业基本暂停以上地区光伏产品生产。
考虑到美国贸易壁垒的限制,部分企业产能开始向阿联酋、沙特阿拉伯、阿曼等中东地区,土耳其以及南非、埃及等非洲地区布局。省内企业天合光能、阿特斯、快可电子等企业已经在美国设立生产基地。当前,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形势,政府与企业应携手积极应对,打破不合理的贸易壁垒,共同维护全球光伏产业链的稳定性,加速新兴市场开发拓展。